蓝江小区下安村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蓝江小区下安村水渠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06月12日
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蓝江小区下安村水渠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蓝江小区下安村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XMTZFCG-2018-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3-8455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云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经开区国资公司
联系方式:黄女士 0793-8455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0793-8290488
代理机构地址: 上饶市万达广场五桂座3801-3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预算金额 |
蓝江小区下安村水渠改造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1343989.76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本次采购只接受法人投标)(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特别约定:(六)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须提供市政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3989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万达广场五桂座3801-3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有效证明:
(1)中、小、微企业在参加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中、小、微企业在参加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