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旅游车辆采购
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旅游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JXMTZFCG【2019】006)竞争性磋商
2019年03月18日
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旅游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JXMTZFCG【2019】006)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旅游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JXMTZFCG【2019】006)
项目编号:JXMTZFCG【2019】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自岗
项目联系电话:189079286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三清山秀美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自岗 189079286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0793-829048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五桂座3801-3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旅游车辆、10台、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2、本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如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进行证明);特别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万达广场五桂座3801-380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上门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3:30 至 2019年04月02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自岗
项目联系电话:1890792864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