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山塘整治工程监理结果公示
作者:后台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14 16: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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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依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水建管字〔2016〕38号))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招标” 中第二款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 3 家的” 之规定,本项目应依法启动重新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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